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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民 事 答 辩 状

【添加时间:2012/9/3 15:59:20】   【浏览次数:3766次】
答辩人:   ,女, 年 月 日出生,汉族,住址:     。
    答辩人因XX诉我离婚一案,答辩如下:
一、原告诉称的事实错误,但我同意离婚。
1、我与原告于  年 月经他人介绍相识,  年 月 日登记结婚,至今未生育子女。婚前,我对原告了解不够深入,婚姻基础不牢,婚后双方性格不和,加之相互缺乏沟通,杭州婚姻律师导致家庭不睦,夫妻感情破裂,我同意离婚。
2、原告诉称我有过错,破坏了夫妻感情,则与事实不符。破坏了夫妻感情的是原告,其在婚后还与以前的恋人保持着密切的关系,并多次被我发现,所以,杭州婚姻家庭律师破坏夫妻感情的是原告,而不是我。
二、请求依法分割现有的财产。
    关于现有的财产,我请求依法分割,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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