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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宴遇停电新娘拒付诉讼被判服务费酌减

【添加时间:2014/3/18 21:27:50】   【浏览次数:2334次】
 去年8月,杨小姐到该酒店预订12桌婚庆酒席,用于她的婚庆典礼。双方达成口头协议,约定每桌标准1000元,共计12000元。杨小姐付了1000元定金。
 
  “后因市政电路发生故障,我店所在区域大范围停电,酒店克服了因停电带来的困难和不便,按约定向杨小姐提供了婚宴就餐服务,她也按时举行了婚庆典礼。付款结账时,杨小姐却以停电致使音响设备无法正常使用、影响了典礼气氛为由,拒付婚宴就餐费。”酒店因此请求法院判令杨小姐支付11000元宴席费用。
 
  但现年30岁的杨小姐称,婚庆典礼当日上午到达酒店时,大厅一片昏暗,被告知是停电所致。杨小姐及其家人找酒店负责人协商无果,直至婚礼结束都未恢复供电。“原定10点30分的婚庆典礼仪式推迟到11点28分,可停电问题仍未解决,杭州离婚律师整个婚庆活动都在昏暗中举行,音响设备等都无法使用,婚礼气氛受到严重影响,婚礼草草收场,给我们的精神造成了伤害。而且音响等设备都是我们花钱租的,这些钱都白花了,造成了经济损失。”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杨小姐在酒店举行结婚庆典活动,双方形成了餐饮服务关系,杨小姐应支付餐饮服务费。但由于酒店当日停电,致使杨小姐婚礼必需的灯光、音响、麦克等器材无法使用,降低了婚礼庆典的预期效果,酒店提供的服务存有瑕疵,故应酌情减少服务费。最后,法院判令杨小姐给付8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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