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方式
网址: http://www.hz-lvshi.com
义乌市杨村路288号四楼
联系电话:13665838818
手 机 :13665838818
离婚协议
当前位置:首页离婚协议

不支付抚养协议的离婚协议书

【添加时间:2014/3/21 7:50:09】   【浏览次数:2715次】
 男女双方于20121126日登记结婚,婚后生有一子,名朱XX,201338日出生,现1岁。双方因性格不合,感情破裂,已无法共同生活,经双方自愿协商,就离婚及子女抚养、财产分割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男女双方自愿协议离婚。

二、子女的抚养

1、婚生子朱XX由女方监护抚养,随女方共同生活。男方每月支付抚养费2000元,直至朱XX满18周岁为止;涉及到的其他抚养费,如教育费、医疗费、保险费等则包含在上述抚养费内,男方不另行支付。

2、女方若出现不适合抚养的情形(如:殴打虐待孩子、身体健康状况不允许抚养、失去人身自由等情形),可变更抚养权,另一方具有优先获得抚养权的权利。

3、女方无权单方更改儿子朱胤宸的姓名权。

三、共同财产的处理

男女双方确认在婚姻存续期间没有夫妻共同财产。

四、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负担

1、夫妻债权的处理:夫妻双方没有对外享有债权,如离婚后发现婚姻存续期间对外享有债权,则该债权仍属于夫妻双方所享有。

2所负债务的处理:夫妻双方确认没有对外债务,离婚后,如发现婚姻存续期间还有未在协议中约定的债务,各自名下的债务归各自偿还。

    本协议一式叁份,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于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应手续后生效。

友情链接
义乌企业法律顾问义乌离婚律师义乌婚姻律师义乌律师北京辩护律师义乌离婚财产分割律师义乌婚姻律师咨询义乌离婚律师争取小孩抚养权义乌专业刑事律师重庆离婚律师
浙ICP备12010100号 版权所有:义乌专业婚姻律师网
手机:13665838818 邮箱:1092723122@qq.com
地址:义乌市杨村路288号四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