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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贺本团队婚姻律师成功代理一起离婚和好案件

【添加时间:2014/4/3 9:37:59】   【浏览次数:1994次】
   杭州专业婚姻律师、离婚事项法律咨询电话:13958041865,QQ:435564218. 
2013年12月底,接受王某的委托代理其余妻子离婚案件的诉讼。本团队专业婚姻律师蔡律师了解案情后,发现夫妻双方感情并没有破裂,但是由于女方的任性在外面放高利贷,钱收不回来,导致家庭重大的财产损失。最关键的是女方并没有认真悔过,且女儿也还小,如果女方真改过的话,不离婚对双方,对家庭都有好处。了解到这种情况后,律师建议先去法院提起诉讼离婚,然后再把情况详细跟法院讲出,希望法院帮忙做做女方的工作,使其能认识自己的错误,今后不再做损害夫妻感觉及家庭的事情。此案,调解法官非常理解男方的心情,经过多次了解,做女方工作,女方认识问题出在自己身上,决定痛改前非,希望老公再给她一次机会。最后经过多方努力,小两口和好,案件撤诉。通过此案,即冰释了双方的误会,又维护了家庭的稳定,是次离婚案件到达了办案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以下是此案件的民事起诉状
    告:XXXX,男,19XXXXXX出生,汉族,现住杭州市西湖区XXXXXXXXXXXXXXXXXXX

告:XXX,女,19XXXX出生,汉族,住西湖区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联系方式:

由:离婚纠纷

     

一、判决原被告离婚;

二、依法判令女儿随原告生活,被告每月支付抚育费800元,直至女儿能独立生活为止;

三、依法判令原告婚前所买婚后按揭的位于杭州市西湖区XXXXXXXXXXXXXX的房产归原告所有;

四、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事 实 和 理 由

我与被告经人介绍,于20XXXXX登记结婚,2008XXXX生有一女,名汪XXX婚前,我对被告了解不够深入,婚姻基础不牢,婚后,双方性格不和,加之相互缺乏沟通,导致家庭不睦,夫妻感情破裂。

婚后,被告私自对外举债,经原告规劝,仍毫无悔改,201378月份,原告竟私自在外面借贷高达70万元人民币的高利贷,此款被告并没有用于夫妻家庭支出,也没有向原告说明具体用途,反而以各种理由从原告处获取近16万的工资。被告的行为极大的损害了夫妻之间的感情,也对家庭造成了严重的经济负担。生活中也没有尽到做妻子的责任,对我及女儿也极不关心。目前,女儿已开始读幼儿园,为了有利于女儿的健康成长,应由我抚养女儿为宜。

为此,原告根据《婚姻法》和《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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