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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取儿子抚养权的民事起诉状

【添加时间:2015/9/6 16:04:39】   【浏览次数:2484次】
原 告:XX,女,XXXX日出生,汉族,住XXXXXXXXXXXX。 被 告:XX,男,1XXX0年11月2日出生,汉族,住义乌市北苑街道X。身份证号:。联系方式: 案 由:离婚纠纷 诉 讼 请 求 一、判决原被告离婚; 二、依法判令儿子随原告生活,被告每月支付抚育费1000元,直至儿子能独立生活为止; 三、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事 实 和 理 由 原被告于2010年10月8日登记结婚,2011年3月5日生有一子,名。婚前,双方了解不够深入,婚姻基础不牢,婚后,双方性格不和,加之相互缺乏沟通,导致家庭不睦,夫妻感情破裂。 儿子出生后,在我坐月子时,被告嫌儿子晚上闹自己搬出去住。婚后,被告工作极不稳定,极少拿工资家用,相反今年5月份我向同学借了4万元帮被告填平跟朋友开快递的亏空。为了还钱及照顾儿子,原告六月初除了白天上班,晚上去兼职做代驾到凌晨。 婚生子吴健宇一直随女方共同生活,女方非常疼爱自己的孩子,加上女方父母也愿意照顾自己的外甥,为了有利于儿子的健康成长应由原告抚养为宜。 为此,原告根据《婚姻法》和《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义乌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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