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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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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起诉状

【添加时间:2015/12/30 16:22:15】   【浏览次数:4283次】
原 告:XXX,男,1969年8月17日出生,汉族,住浙江省义乌市义亭镇XXXXXXXXXXX。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XX。联系方式:XXXXXXXXXXXX 被 告:XXXX,女,1973年10月26日出生,汉族,住浙江省义乌市义亭镇XXXXXXX。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X。联系方式:XXXXXXXXXXXX 案 由:离婚纠纷 诉 讼 请 求 一、判决原被告离婚; 二、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事 实 和 理 由 原被告于19XX年10月26日登记结婚,1992年3月23日生有一子,名朱凯晨,现已成年。婚后因双方性格不和,经常吵架。加之相互缺乏沟通,导致家庭不睦,夫妻感情破裂。 双方在日常吵架过程中也多次提及离婚,从2015年10月5日开始分居。原告经过慎重考虑,认为双方感情却以破裂,无和好可能,离婚对双方都好。为此,原告根据《婚姻法》和《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义乌市人民法院 具状人: 2015年12月 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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